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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佛山市国家保密局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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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6-12-28 10:46:52 |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以采取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原西安某科研工作人员袁某、孔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袁某、孔某两人系夫妻,大学毕业后,两人在同一单位工作,在工作期间,私自将属于国家机密的某些国防电子产品的说明书、技术图纸、程序和图纸软盘等资料带回家中。2000年6月1日被高薪聘请,跳槽到南京某通讯研究所工作,并将非法获取的秘密图纸和资料藏匿于南京个人住所。案发后,在其住处查到存有国家机密的软盘、图纸、原始试验记录本和技术说明书等物。 法院认为,袁某和孔某采用非法手段窃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为了维护国家的保密制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袁某和孔某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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