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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专业代理商的原则

1. 大天公司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专业代理商,以便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社会,推动我国制造业管理技术和计算机运用技术的发展,实现企业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2. 省(市)级市场区域可发展2~3家专业代理商,重点发展与制造业有着紧密联系的专业代理商,重点发展各省市的省会及重要城市,重点扶持具备一定市场优势、愿意致力于制造业现代化事业、发展方向明确的专业代理商。

3. 专业代理商是指:
1) 具有独立的机构、专门的人员,并有专门的经费对大天软件的宣传、推广、销售、服务的公司。在当地应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具有良好的省会声誉和脚踏实地、敬业、守信的经营作风,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 根据大天公司的整体市场策划,能够独立开拓市场同时进行培训及服务工作,并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全年的销售、推广计划,承诺全年的销售量,并提交书面材料备案。大天公司将根据这些材料,实施具体的支持和配合计划。
3) 专业代理商必须保证推广产品品牌的唯一性,即在同类软件中只能推广大天软件。
4) 大天公司客户服务体系的一个分节点。

4. 只有当代理商至少有2人通过“大天软件服务工程师”资格认证,并能够提供至少三个具有典型意义的“设计方案”后,大天公司才能向代理商授权“技术服务中心”称号。否则,任何代理商不得擅自对外宣传“技术服务中心”等称号。

5. 专业代理商分为三类:
1) 区域总专业代理商:在大天公司的管理下,某一指定区域的产品代理,并负责对本区域内的地方分专业代理商的管理和供货,也可直接向用户提供产品。
2) 地方分专业代理商:在大天公司和区域总专业代理商的管理下,负责向用户提供产品,并从区域总专业代理商或大天公司进货。
3) 临时代理商:在大天公司和区域总专业代理商的管理下,负责向某一特定用户提供产品,产品可从区域总专业代理商或地方分专业代理商或大天公司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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